編者按:為進一步創新廉政教育方式,引導全體紀檢干部主動參與到廉政教育中來,集團紀委開展“紀檢干部講廉政微課”活動。自本期《信投話廉》起,每期由一名紀檢干部以語音方式講解相關內容,增強廉政教育影響力、吸引力。本期《以案為鑒》板塊由河北信投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紀檢委員吳迪播講。
一、以案為鑒: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典型案例剖析
7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考察時對黨員、干部提出以學促干、樹牢造福人民的政績觀、鼓足干事創業的精氣神、形成狠抓落實的好局面等重要要求。集團系統廣大黨員干部要將學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與貫徹主題教育“重實踐”、“建新功”的要求結合起來,在深學細照篤行上聚力用勁。要堅決抵制在干事創業中我行我素獨斷專行、失職失責履職不力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確保在以學促干上取得實效。本期內容選取了3起典型案例,請大家以案為鑒,切實增強執行紀律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一)黑龍江省林業廳原黨組書記肖建春,好大喜功、違規決策,造成巨大損失。在擔任大興安嶺地委書記期間,肖建春違反《國家林業局規劃、項目和資金管理規定》和《大興安嶺地區“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在缺乏可行性研究、風險評估及專家論證,且明知推動此業務的私營企業主初某某的公司注冊資本不實的情況下,力排眾議、貿然拍板,強行主持召開地委委員辦公會議,決定投資圭亞那木材開采加工項目。授意6家國有企業向銀行貸款1.2億元,并由林業集團提供信用擔保。項目開展后當地工作人員發現,該地區政局動蕩,運輸條件惡劣,與項目設計嚴重不符,并前后7次寫報告向肖建春反映實情,均石沉大海。2014 年11月,圭亞那項目生產停滯,初某某公司拿不出錢還貸,肖建春又違規決定使用財政資金墊付初某某的貸款。這個荒誕決策,給大興安嶺地區造成2.2億元的經濟損失。2018年2月,肖建春被開除黨籍。
(二)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火榮貴,政績觀扭曲,急功近利博虛名。2013年,他未經市場調查和科學論證,拍腦袋決策攤派獺兔養殖任務,后因項目技術不成熟等原因造成獺兔大量死亡,造成經濟損失1700余萬元。2014年,武威市引進飛機制造業,政府出資3000萬元成立飛機制造公司,2016年引進全鋼子午線輪胎生產項目,這些聽起來“高大上”的項目都因為不具備生產技術條件而停產,造成經濟損失3500萬元。后來他又無視有關法律規定,通過土地換項目、零地價、減免土地出讓金等方式出讓土地近2000畝,減免土地出讓金9.3億元,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損失。2019年1月,火榮貴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三)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宋太平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2007年12月,河北省張家口市蔚縣黑石溝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十年中,河北省及張家口市先后組織5次調查核查,均未完全查清事故傷亡人數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2018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成立事故責任追究審查調查組,同步介入國務院事故調查。經查,宋太平作為時任張家口市委書記,未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規定,對市國有資產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體制混亂問題失察;對事故搶險工作組織不力、指揮不當,對事故發生及事故謊報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19年1月,宋太平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紀法課堂 關于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違紀問題的相關黨紀條規
以上3起典型問題,有的我行我素獨斷專行,有的失職失責履職不力,暴露出一些基層單位管黨治黨失之于松、失之于軟,壓力傳導不到位等問題,也暴露出少數黨員干部,責任意識不強,自我要求不嚴,紀律意識淡薄等問題。廣大黨員領導干部要以案為鑒,切實增強執行紀律規定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現將相關黨規黨紀列舉如下,請大家認真學習,嚴格遵守。
1.《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對不擔當、不作為、敷衍塞責的干部要嚴肅批評,必要時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處分。
2.《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第七條
黨組織、黨的領導干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予以問責:
在教育醫療、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扶貧脫貧、社會保障等涉及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損害和侵占群眾利益問題得不到整治,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問題突出,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
3.《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1)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依照政策或者有關規定能解決而不及時解決,庸懶無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響的;
(2)對符合政策的群眾訴求消極應付、推諉扯皮,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
(3)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4)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群眾利益的;
(5)有其他不作為、亂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的。
三、廉韻清風:
一絲一粒,我之名節;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寬一分,民受賜不止一分;取一文,我為人不值一文。誰云交際之常,廉恥實傷;倘非不義之財,此物何來?
——﹝清﹞張伯行《禁止饋送檄》
張伯行(1652—1725年),河南儀封(今河南蘭考)人,曾任福建巡撫、江蘇巡撫、禮部尚書。他清廉剛直,從不收受禮物,極力反對以饋贈之名,行賄賂之實,被康熙譽為“天下第一清官”。
張伯行在福建巡撫任上,為拒絕送禮者,特地撰寫了一篇《禁止饋送檄》,張貼于居所院門及巡撫衙門。那些送禮者見此犀利檄文,不敢自討沒趣,便悄然離開。這篇檄文也不脛而走,廣為傳誦,被視作為政清廉的“金繩鐵矩”。
這篇《禁止饋送檄》,全文僅56字,共用了8個“一”字,申述了關心百姓疾苦、注重個人名節、反對送禮行賄的主張。“一絲一粒”雖小,卻牽涉我的名節;“一厘一毫”雖微,卻都是民脂民膏。對百姓寬待一分,那么百姓所得就不止一分;向百姓多索取一文,那么我的為人便一文不值。這體現了廉潔奉公的做人原則與道德操守。
作風問題無小事,小問題置之不管,也會釀成大問題。對此,習近平同志有著清醒認識,他在不同場合強調,“小洞不補,大洞吃苦”“積羽沉舟,群輕折軸”。無論是改作風,還是反腐敗,“大問題要抓,小問題也要抓”都是一以貫之的治理思路,展示出不棄微末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