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黨支部第四黨小組深入學習理解《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監督管理工作規則》
發布日期:2021-03-04
為加深對《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的貫徹理解,集團黨支部第四黨小組成員于近日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規則》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給紀檢監察機關定制度、立規矩,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高度重視,體現了黨中央完善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堅定決心,體現了對紀檢監察機關行使權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約束要嚴之又嚴的一貫要求。
隨著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特別是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和監察法、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一系列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的實施,對紀檢監察機關強化自我監督、健全內控機制提出了更高要求。
《規則》厘清了案管職能,明確了主要職責,實行監督檢查與日常管理相對分離,突出了案管部門的監督職責。案管部門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加強對線索處置、措施使用、涉案財物管理等事項的監督。同時,明確案管部門承擔綜合協調、服務保障職責,負責建立健全系統內外協調機制,服務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還明確了強化上級案管部門對下級案管工作的監督、指導和服務,形成案管工作一盤棋。
通過學習,黨小組成員紛紛表示,《規則》要求我們作為紀檢干部要從嚴從實加強自我監督約束,嚴格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持續整治“燈下黑”,以鐵一般的紀律作風鍛造紀檢隊伍,實現紀檢工作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