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兩會”上,政協委員遲寶榮和其他12位委員聯名向大會提交了關于《社會公德缺失的成因與對策》的提案。委員們認為,社會公德大面積缺失首先源于政府誠信的缺失。
人無德不立,國無德不興。道德的貧困是最大的貧困,缺少道德維度,全民承受的代價將最大化。然而,現實很殘酷,不文明、缺公德的“世象”可謂屢見不鮮,甚至讓人見怪不怪,比如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涂亂畫、傳播垃圾短信和郵件等等,以致于有人痛心疾首地感慨,國人的社會公德已經大面積缺失。
剖析國人社會公德缺失的原因,固然繞不開眾所周知的“劣根性”問題,但更為關鍵的,恐怕還是委員們所說的“政府誠信的缺失”。既然找到了“病根”,那要想化解誠信危機、提升社會公德、營造積極健康向上的社會風氣,理應“對癥下藥”——進一步加強政府信用建設,強力打造誠信政府,樹立和維護良好政府形象。
實際上,政府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的核心,是誠實守信這一社會公德在行政領域的重要體現,不僅事關各項社會事業的健康發展,事關每個企業和公民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響著企業誠信和個人誠信。如果連政府誠信這個“第一誠信”都千瘡百孔,那整個信用大廈必將風雨飄搖乃至轟然坍塌,個人誠信和企業誠信更是無從談起。
令人遺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和公職人員非但沒有帶頭踐行誠信、作出表率,反而不時走向反面,成了不講文明和誠信的典型代表,給公眾留下了極其不好的口碑和印象。2009年6至7月,《小康》雜志對我國的“信用小康”進行了調查,數據顯示,公眾最擔心的是政府信用;有49%的人對政府、人際、公司三類的信用危機表示“都非常擔心”,37.8%的人則更擔心“政府”的信用危機;相較于2007年,公眾對政府行為的信任度直降10個百分點。
當下中國,政府必須成為社會公德的堅定維護者,更必須成為誠實守信的領路人和代言人,這既是一種責無旁貸的社會責任,也是歷史賦予的一種光榮使命。具體而言,首先必須把行政權力的運行納入法治的軌道,努力規避那些見不得人、擺不上臺面的“人情因素”和權力過界行為;其次,將政府誠信建設推向更寬闊、更開放的體系中,讓廣大人民群眾參與進來;再次,對那些失信于民的地方政府和公職人員,必須嚴懲不怠,甚至實行“零容忍”。
古語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只要政府誠信蔚然成風,整個社會的誠信和人們的社會公德離春天也就不遠了。到這時,社會的文明水準和民眾的幸福生活必將變得更加可期。